依法治水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
8月13-14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进行执法检查。13日,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张振才副秘书长关于市政府贯彻“两法”的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同文对市政府迎接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做了充分肯定,并就我市今后的节水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出席会议,并就节水宣传和节水措施等问题作讲话,明确了我市今后水资源节约的重点和方向。会后,检查组一行视察了董铺大房郢水库上游的蜀山汊、南淝河闸、生态林和湿地建设,市水务局徐春雷局长向检查组汇报了关于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4日,检查组兵分两路,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昌寿、梁虹带队,对我市长丰县、庐阳区和肥东县、包河区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水务局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组采取现场调研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视察了长丰县庄墓河饮用水源地、瓦埠湖保庄圩工程;庐阳区三国城、三十岗乡陈龙复建点污水处理设施、四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南淝河截污工程;肥东县众兴水库、岱山湖水库、水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包河区南淝河堤防工程、天成混凝土搅拌站、东林排捞站、塘西河入湖口等水工程。
座谈会上,各县区政府和水务、建设、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及乡镇发表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水资源管理中的有益做法,肯定了当前农村安全饮用水工作的大力开展和有效实施。并提出了存在的实际问题,一是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淡薄;二是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还不彻底;三是基层水管单位资金不足,职工工资发放存在一定困难;四是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水务一体化进程缓慢,城乡水资源管理难统一等。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两法。二是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机构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三是坚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将水行政许可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的同时做好保护工作,做到开发与保护并举。四是积极支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的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新农村建设政策,集中搬迁水源保护区的村镇,不留污染隐患。五是增加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改变基层水管单位运行困难局面,提高水政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基层管理活力。六是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度,建立更有效的水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更好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杜昌寿副主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保护意识;严格执法,注重对水资源、水工程的保护,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增加对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更多关心基层水管理单位工作。同时,强调对水务一体化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涉水综合管理模式,推动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全市水务部门应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有益建议和意见,执行人大决议,推进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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