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工作简报
第8期
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7月21日
市水务局制定整改措施
7月21日上午,市水务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组扩大会议,针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讨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并决定于近期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严格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严格参学纪律,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每位职工每次参加学习都要有专门、详实的学习笔记。对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职工,由组织学习的部门负责将学习内容精神转达给个人。在学习内容上,坚持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为主,增加法律法规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水利专业知识等;鉴于局机关和随局办公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分散,在学习形式上,采取相对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二)加强形势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深入贯彻防汛抗旱“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工作新思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以新的治水理念执行好“十一五”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水利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促使水利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水利机制。
(三)完善各项制度,改善机关作风。对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根据局机关发展变化情况,改革过时的管理办法,充实完善适应形势的新的管理措施内容。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检查报批制等规章制度。坚持边实施、边探索、边规范,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定期以诚恳、平等的姿态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交互式交心谈心,了解和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达到融洽感情,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增强工作干劲的目的。目前,已解决了颖上路宿舍区职工子女上学学区、干部职工体检和上下班乘车等实际问题。
(五)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按照《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