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工作简报
第5期
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19日
市水务局拟定公开承诺
近日,局根据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初步拟定了《合肥市水务局服务承诺》。
《合肥市水务局服务承诺》分为八个方面:一是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推进”这个中心,全力做好水务服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涉水行政审批工作;三是大力实施防洪保安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和农村人饮工程,改善城乡水利条件;四是严格执行各项防汛抗旱各项制度,确保防洪安全、城市源水供应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用水需求;五是文明执法;六是严格遵守“四条禁令”,改进工作作风;七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八是建立健全服务承诺监督、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从快从严处理。
《合肥市水务局服务承诺》已经过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水务局即将出台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近日,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合肥市水务局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会议研究的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讨论稿罗列了14种违反效能建设现象,并针对这些现象提出了扣发出勤费、诫免谈话、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等7种处理措施。这些处理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建议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或辞退处理。对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将视情对所在处室(或单位)及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该《办法》近期将在全局范围内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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