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立
日前,长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50次会议确立了该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该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本着“明确责权,理顺关系,分步操作,逐步到位,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着力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并进一步明确:一、县财政每年安排水利工程岁修经费,用于中型、小(一)型水库及主要干渠的防洪保安;对定性为准公益性的国有水管单位,县财政实施项目补助。二、对服务范围跨乡镇区域的国有水管单位由县水务局管理,“一乡一站”等国有水管单位试行分类管理,其中效益好、乡镇有能力管理的下放乡镇管理;效益较差、乡镇管理难度大的,暂时仍由县水务局管理,逐步转为乡镇管理。三、瓦埠湖蓄洪区新建保庄圩由工程所在乡镇负责管理,人员由所在乡镇调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