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岗位责任制(3538336,3538337)
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负责单位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处岗位责任制(2116011)
组织起草有关水法规,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水行政复议工作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实施、指导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对我市河湖采砂实施监管。
(三)规划计划处岗位责任制(3538347)
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水利初步设计文件及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承办研究拟定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承办水利综合统计;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
(四)建设管理处岗位责任制(3538349)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对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指导重点及跨县区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组织验收;指导、监督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道、堤防和大中型水库、大型灌区等水工程的管理;负责市属水工程的调度运用;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水产养殖、水利旅游和水工程绿化工作。
(五)城乡水利处岗位责任制(3538348)
指导全市城乡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小型水库及机电泵站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节水灌溉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
(六)组织人事处岗位责任制(3538346)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组织建设;承办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指导水务行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水务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七)财务审计处岗位责任制(3538339)
贯彻实施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和会计规章;对全市水务资金实施监管;组织水规费的收缴;指导全市水务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负责全市水务系统财务、资金内审工作。
(八)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岗位责任制(2116003,2116005,2116007,2116009,5328434(传真))
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防洪工作,组织指导重点城镇的防洪工作;组织制定市内主要河流、湖泊、库坝及城镇的防洪方案,组织制定全市抗旱预案;按照省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市内的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组织实施城市源水供水调度;组织实施蓄洪区安全建设和管理;组织防汛通信、报警系统及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收集、报告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及水旱灾情,督促检查水毁工程修复;负责提出特大防汛、抗旱及市级防汛抗旱专项经费的安排意见;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的调度和管理,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九)直属党委岗位责任制(3538338)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和宣传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岗位责任制(3538338)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