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真正做到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为县、区水务行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经研究对由我局承办并能按时量化的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部门日常工作要求当日完成。
二、对人民来信来访根据反映的问题,一般三天内予以答复,涉及范围较大的不超过七天。
三、农发专项资金水利项目和省扶持资金水利项目的立项评估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四、对水利类科技干部的晋升、定级、考评等申办、报批时间不超过20天。
五、财务审计处每周一、四上午为机关日常报帐事务,每月28日要将机关涉及的报帐事务办理完毕。
六、办公室办理文件传阅、签发、打印、归档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原则上要求当日完成。
八、对制度执行情况,由局机关纪检监察、直属党委和相关处室负责不定时检查,如有违反应及时纠正,并定期向主要领导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