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务局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将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树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积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对外提供以下优质服务。
一、为领导机关提供优质服务
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及省、市的指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及时下情上达,反映基层真实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为群众和基层提供优质服务
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基层来机关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做到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问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衙门作风。对上级指示、下级请示有明确的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一时难以办成的事,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处理一切政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三、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杜绝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公务活动。严格掌握政策,不做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事。坚决禁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
四、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窗口”单位不断完善社会服务承诺等有关制度,使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对每一位到本局办事的人员,我们们郑重提出以下四项服务承诺:
(一)时限承诺
工作人员将会严格按照本局“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期限,为您提供热情、快捷和优良的服务,使您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二)质量承诺
1、对您所咨询的事项,对您需要办理的我局核发的各种证件项目所需的材料、手续,工作人员将一次性解答清楚。
2、如恰逢经办人员不在,则由处室(站)负责人或分管局长指定人员办理,仍不能办理时,将给您一个明确态度,约定来办日期。
(三)态度承诺
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宾至如归的“六个满意”服务,即:亲切相迎使您满意,礼貌让坐使您满意,文明用语使您满意,准确答复使您满意,快捷服务使您满意,热情相送使您满意。
(四)作风承诺
本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对外“窗口”处室(站)的工作人员做到用语规范、礼貌待人、作风严谨、纪律严明,办事不拖拉、不推诿扯皮,执法人员文明办案、公正执法,不以权谋私,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